委托代理报税合同
甲方: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和平东路金銮时代大厦913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530927253
联系电话:400-666-8052
乙方: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2480484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需要,现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时间及内容
1.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止(按账期核算,报税期是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止,为期12个月)。
2.代理内容:
税务申报、税务实名采集、工商年报、财务咨询。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报税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报税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报税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工作。
4.按时完成工商年报工作。
5.乙方安排会计提供甲方所需的财务咨询。
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8.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9.负责报税有关资料的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负相应责任。
四、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每年支付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代理费(¥3600.00),甲方一年开票总数二十张以内,报税费用收300一个月,超过二十张报税费用为400一个月,若甲方因故超过10日不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不再为甲方提供代理报税等有关方面的服务,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代理期间因甲方委托事项发生变化的,需按照甲乙双方重新商定的代理费用。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章并付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动续期一年。乙方有权以口头方式随时通知甲方解除代理所有事项。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代理期间无故解约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服务范围超出本合同约定或业务量明显超出预期,甲方应酌情增加服务费。
4.银行任何业务乙方不予办理
5.如需变更工商需另付乙方变更费用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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