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公司注册容易,注销就难了。今天辰信会计就带领大家来看下注销一家深圳公司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提供哪些资料,走哪些流程?
一、深圳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出现解散的法定事由;
2、依法成立清算组;
3、至少在报纸上登载注销公告,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45天;
4、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且清算报告经有关机关或股东会确认。
二、深圳公司注销申请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公章缴销证明或加盖公司公章)(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还需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1份)(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
6、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8、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9、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注明;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深圳公司注销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查材料;
3、核准注销;
4、发注销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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