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广东省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进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6、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7、实地调查报告(通用类)
8、其他有关资料。
注:2-8项资料一式一套,所有资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