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朗公司: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塘厦公司: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公司: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公司: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公司: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老铁干货来了一不小心公司发票丢了怎么办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147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十年行业经验-辰信会计

    近期有小伙伴留言,询问发票丢了怎么办?还能认证么?红字怎么开?所以,辰信小编决定好好来跟大家讲讲究竟要怎么办!

    未认证的发票“抵扣联”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已认证的发票“抵扣联”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未认证的发票联、抵扣联都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红字怎么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 文《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红字怎么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 文《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怎么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 文《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上一条: 让辰信小编给您一起讲讲发票盖章那些事吧
    下一条: 企业公司怎么处理发票开错大全全部在这里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公司注册 | 税审报告 | 代理记账 | 审计报告 | 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企业增资 | 财税咨询 | 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027cxkj.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企易办企服    辰信商标代理  粤ICP备15008356号-11  ©